楼主: fufuji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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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linq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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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boyfromchina
发表于 2009-5-26 06:05:28 | 显示全部楼层
各让一步……这事就过去了……
fufuji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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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26 09:05: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6楼 chow2006 的帖子

事不过三,前两次为了大局,我没有继续追究,这次我希望管理层给个明确的态度,因为他是特殊组的成员,更应该注意自己的言行,而不是如此挑拨且颠倒黑白,我是希望通过这件事的处理来警告一下那些不负责任乱发言的人,尤其是特殊组的

这个事件如果从头论,我认为管事的版主处理有问题,早早就该把虚拟区那个帖子处理了,也不会有后来这么多麻烦,我现在试问一下?凭什么每次都让我大气谦和?虚拟区骂人的帖子难道没人看见吗?没有木头投诉就可以摆在那?我不说话,这个事就可以不了了之?现在看,我的确是没说什么,最后还不是有人要把我牵扯进来?特殊组的某些人是该整治一下了,他们代表着卡饭的门面,
chow2006
发表于 2009-5-26 10:0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2楼 fufuji97 的帖子

因为他是特殊组的成员,更应该注意自己的言行,而不是如此挑拨且颠倒黑白,我是希望通过这件事的处理来警告一下那些不负责任乱发言的人,尤其是特殊组的

兄弟在要求别人注意言行的时候,是否注意到自己的言行了?别忘记自己也挂着特殊组的头衔。
退一步,难不成现在变成只许百姓放火,不许州官点灯了?特殊组就没有一点表达个人意见的权利?


个人见解,获得所谓好名声两种方法:
1、常说的以德服人,有容人之量。对自己有不同看法的人包容一笑置之。
2、常说的排除异己,凡对自己有不同看法的追杀到底,必欲除之而后快。让其它人噤若寒蝉,无效仿者。

对这个事说说我个人的看法:
从linqing 8楼的帖子看,除了那个“八九不离十”外(这个“八九不离十”应该不是特指的这次事件,而是过往的积累形成的看法),没有其它对楼主的不敬。即从我个人对阁下在会员区和投诉区过往的表现看,也持相近的看法(不知道会不会被投诉)。
从linqing、幻石、小倩、backway,楼主给我的感觉是“非我族类,虽远必诛”。

特别申明,以上言论仅代表个人看法,不代表事委会或事委会其他成员,也不是对投诉的裁决。

[ 本帖最后由 chow2006 于 2009-5-26 10:06 编辑 ]

评分

参与人数 1经验 -10 收起 理由
jpzy -10 言行不当。小惩大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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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pzy
发表于 2009-5-26 10:12:1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本人以事委会的身份对97投诉裁决如下:
linqing发言不当,虽然没有直接证据,但是对97和悟空二人的指控并没有反驳。并且在本帖中有不冷静回复。因此事委会裁定,事实成立。对linqing予以扣除1点魅力,50点经验的惩罚。以观后效。

如无异议,此事为最终裁定。如果fufuji97不服此裁决。请修改标签申请复议。
fufuji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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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26 10: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how2006 于 2009-5-26 10:01 发表

兄弟在要求别人注意言行的时候,是否注意到自己的言行了?别忘记自己也挂着特殊组的头衔。
退一步,难不成现在变成只许百姓放火,不许州官点灯了?特殊组就没有一点表达个人意见的权利?


个人见解,获得所谓 ...


就凭你这句“非我族类,虽远必诛”,本人要远离卡饭,我认为你作为事务会的成员如此没有是非观念,我对卡饭很失望
fufuji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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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26 10: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4楼 jpzy 的帖子

谢谢JP,已经不重要了,锁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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