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istanceLove
收起左侧

质疑版主 尘封的忧伤 ~

 关闭 [复制链接]
DistanceLove
 楼主| 发表于 2009-7-22 20:35: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楼 zyh6036 的帖子

双重标准
elric8
发表于 2009-7-22 21:58:13 | 显示全部楼层

1,尘封不会双重标准的,而你所说的跟另外的当事人关系甚好,这。。尘封跟茶社的人关系都不错~
2,涉及人身攻击,尘封的处理没有问题,至于你说的jp的事情,等jp来回答吧
3,帖子的语气和用词希望lz注意一下,为何抱着卡饭管理层不作为的态度,那你投诉什么呢?既然投诉了,就心平气和的交流,尘封有错,管理层会处罚,尘封也会道歉
DistanceLove
 楼主| 发表于 2009-7-22 22: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楼 elric8 的帖子

1. 我1楼发的那个链接,http://bbs.kafan.cn/thread-521803-1-2.html   16#  17# 22#  36#37#  42#  为什么不给人魅力-1思过3天?不是双重标准是什么?
2.你有看到原帖么?人身攻击到底怎么定义? 这事目前和JP无关,我只是说一下之前有次某人攻击我,JP看他是个小马甲又没分 就只扣了他20分。
3.这个帖子是我得知被封的消息就敲好的,当时确实有些激动 今天看到解封了没多看就发出来了,想编辑也编辑不了了,但是……我现在确实是在心平气和的交流~
飞雪灬无痕
发表于 2009-7-22 22:51:5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半天 就发现LZ一直在说 别人怎么样怎么样 你怎么没罚他 其他帖子怎么样怎么样 你怎么不删那个帖子 好吧 如果是这样 我是否可以理解为你心里不平衡了? 你不能要求版主把每个违规的帖子 每个违规的人都找出来吧 人都是两只眼睛一个鼻子 没发现和不处理是两个概念吧? OK 你一定要觉得他是故意的 就当我什么都没说吧 LZ投诉的 其实不是尘封MM 是寂寞
DistanceLove
 楼主| 发表于 2009-7-22 22:56: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飞雪灬无痕 于 2009-7-22 22:51 发表
看了半天 就发现LZ一直在说 别人怎么样怎么样 你怎么没罚他 其他帖子怎么样怎么样 你怎么不删那个帖子 好吧 如果是这样 我是否可以理解为你心里不平衡了? 你不能要求版主把每个违规的帖子 每个违规的人都找出来吧 人 ...


好吧 你可以理解为心理不平衡 遭遇不公正对待还心理平衡那不是有病么?
然后  请看13楼 我指出来的那些回帖是不是都要抓出来魅力-1思过3天?
cnss520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9-7-22 23:34: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楼 DistanceLove 的帖子

管管相护啊!弟兄算了!!!!!
两个小孩子就让他们扣吧
我在卡饭混了这么久,哪个好,哪个坏我看的出来
算了!!!算了!!!!

评分

参与人数 2魅力 -1 人气 +1 收起 理由
DistanceLove + 1 唉,给点人气安慰下吧
平淡 -1 请注意回帖内容,不要恶意煽动

查看全部评分

平淡
发表于 2009-7-22 23:53:5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nss520 于 2009-7-22 23:34 发表
管管相护啊!弟兄算了!!!!!
两个小孩子就让他们扣吧
我在卡饭混了这么久,哪个好,哪个坏我看的出来
算了!!!算了!!!!




请注意回帖内容,根据规定,扣除一点魅力

(6) 处理过程中,除当事人、事件相关处理者外的第三方,如无直接证据,证明材料等,禁止发表支持,附和等等对投诉解决没有任何帮助的回帖,管理人员将依据情况处理;有挑起双方情绪,引发双方冲突、煽风点火,挑起事端,扩大事情影响者,管理人员可依据情况处理。可以提供相关证据或者有助于解决投诉的第三方,可以回帖,中立发言,提供真实情况。
98°
发表于 2009-7-23 00: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此贴涉及楼主
顺带投诉一下伟大的尘封版主不作为。http://bbs.kafan.cn/thread-521803-1-2.html 这种口水贴,怎么不管了?里面那种"涉嫌人身攻击"的人多了,伟大的尘封版主 您准备封几个?

茶社所有老板
3.据我所知咱们伟大的尘封版主和那个所谓被我攻击的人私交甚好,我之前投诉某生物明目张胆的人身攻击的时候,JP扣了20分,某伟大的茶社NC清理小组就出来了“JP扣了20分”就完了。我不过是擦擦边,他就请我思过崖三日游啊,太客气了也~ so....我不认为这件事ta(不知道是男是女,用ta可以吧?这个也需要给我扣上涉嫌人身攻击的帽子么?)是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处理的。

JP及事务委员会其他成员。
投诉-处理-结果。本来是件很容易的事。不涉及此事的人员就不要发言了。
尘封的忧伤
发表于 2009-7-23 12:35:14 | 显示全部楼层
1.口水贴和挑起口水是两回事。你50楼的回复是针对那个会员的,
1.jpg
以前见过你多次和他在帖子里互相口水,这次那个会员很克制,没有公开用不良语言回击,反观你还是不依不饶地继续沿用隐晦的语言称呼他。你和他如果有私怨请私下解决,不要公开场合在帖子里掀起是非。
2.我对所有人身攻击的处理一般都用涉嫌二字,可参阅这贴的用词http://bbs.kafan.cn/thread-448551-1-5.html
顺便说句:本来是给你个机会没处理这个可能会影响论坛生存的发言。
2.jpg
3.我对人身攻击的处罚一般都是扣魅力及思过,但我不会对处理过的帖子追加处罚。
4.依据版规。
5.投诉贴和原帖管理层都可以看到,是否有偏袒不是靠猜测的。
DistanceLove
 楼主| 发表于 2009-7-23 12:43:0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尘封的忧伤 于 2009-7-23 12:35 发表
1.口水贴和挑起口水是两回事。你50楼的回复是针对那个会员的,
587038
以前见过你多次和他在帖子里互相口水,这次那个会员很克制,没有公开用不良语言回击,反观你还是不依不饶地继续沿用隐晦的语言称呼他。你和他 ...

1.请问您截图哪里证明了我用隐晦的语言称呼他?
2.一般用涉嫌 所以涉嫌就得判刑?你就凭你的主观判断我就是人身攻击了?
可能会影响论坛生存的发言 你没扣分 没屏蔽 没PM 现在倒还在这里不设置权限发截图,所以…………?
3.这个有版规依据?
4.请把版规引用出来
5.对于我看不到又和我有关的东西我只能靠猜测。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杀毒软件|软件论坛| 卡饭论坛

Copyright © KaFan  KaF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4( 沪ICP备2020031077号-2 ) GMT+8, 2024-11-24 16:35 , Processed in 0.104700 second(s), 17 queries .

卡饭网所发布的一切软件、样本、工具、文章等仅限用于学习和研究,不得将上述内容用于商业或者其他非法用途,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本站信息来自网络,版权争议问题与本站无关,您必须在下载后的24小时之内从您的电脑中彻底删除上述信息,如有问题请通过邮件与我们联系。

快速回复 客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