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FlosMu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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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门铁克区】窃以为此处理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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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发表于 2009-10-23 10:25: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楼 FlosMume 的帖子

一笑泯千仇, 写个的是另一个人。
有些事可以私下PM沟通,无需对薄公堂。 则写给一群人。
怪我没有细写,哎。。。换成是awang,小l。。。那个阶段的朋友,相比无需我多言了。
gho
发表于 2009-10-23 10:29:36 | 显示全部楼层
的确等ikimi版主来解释吧
白羊座
发表于 2009-10-23 10:3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楼 FlosMume 的帖子

警告操作貌似不够成什么后果,积累3次才构成处罚
FlosMume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3 10:32: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3楼 白羊座 的帖子

我谈的是处理手段,不是处理后果。

举个不恰当的例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其实并不执行有期徒刑。你愿意吗?
FlosMume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3 10:34:11 | 显示全部楼层
特殊组请勿掺合,你们的言行不仅仅代表你们自己!
FlosMume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3 10:43:09 | 显示全部楼层
等小米解释!不过有个时间限制吧?版主解释,看心情?可以无视也可以无期?
will
发表于 2009-10-23 10:44:36 | 显示全部楼层
刚看到你的PM
个人也觉得ikimi版主处罚失当,当然具体的解释还得看ikimi
FlosMume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3 10:46: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7楼 will 的帖子

谢谢will版主!突然觉得有你的回复值了!等小米版主解释。
jpzy
发表于 2009-10-23 10:58: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8楼 FlosMume 的帖子

跟你道个歉。最近卡饭比较平静,我也比较懈怠。平时来了就是逛逛自己喜欢的版区,会员区来的少了。所以才有了一天一夜没人理的事情发生。以后我会尽量注意的。
FlosMume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3 11:02: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9楼 jpzy 的帖子

呵呵,JP又言重了!不会怪我打乱了卡饭的平静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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