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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看了金山给的微点案判决书全文,金山作假是迫于权势,被利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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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goonwing
发表于 2010-12-8 11:27:57 | 显示全部楼层
cokea 发表于 2010-12-8 11:24
诽谤罪需要被告举证
谁主张,谁举证只适用于一般民事诉讼,谢谢

被告已经举证了,微点判决书。
剩下的就是金山举证来证明判决书中所说的事实不足以证明伪证罪,这就是金山的举证环节了。
cokea
发表于 2010-12-8 11:32: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1楼 dragoonwing 的帖子

360需要举证的是存在主观故意性,也就是伪证罪的构成要件,这个明显不具备,谢谢
dragoonwing
发表于 2010-12-8 12: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cokea 发表于 2010-12-8 11:32
回复 31楼 dragoonwing 的帖子

360需要举证的是存在主观故意性,也就是伪证罪的构成要件,这个明显不具备, ...

主观故意性如果金山不主动承认,就连法庭也没法证明。但是法律条文不是这么抠的,如果这样,所有的罪犯都可以不承认自己是故意犯罪。
实际上如果你在案件中出具了虚假证明,而事前和事后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对这个虚假证明带来的违法犯罪后果知情,而你又没有向相关部门举报,那么就可以认定你有主观故意性。
微点案在当时已经是业内人所共知的事情,无论是事前还是事后,金山都不可能推脱说自己不知道这件事。而明知道有严重后果却有不向有关部门举报,隐瞒事实,这就已经构成了主观故意性。

但是,请注意:

事实上,金山起诉360的关键并不是金山是否有伪证“罪”,因为是否犯罪是由法院作出的而不是360。但是360并没有说金山有“伪证罪”,而是说“作伪证”,这是一个普通公民都可以发表的言论自由。你可以起诉他诽谤,但是他如果拿出了证据证明他的言论是有依据的,那么你只能去试图推翻他的证据,而不可能用法院没有判你犯罪来辩解。

关键点就是:做没做这件事不和是否犯罪并不是必然联系。

实际上,金山也正是在围绕微点案判决书和360辩论,而不是在法庭上喊:我要是有罪法庭为什么当时不判我。

如果按照网友这种逻辑去打官司,金山恐怕早就被判输了。
cokea
发表于 2010-12-8 12:26:08 | 显示全部楼层
dragoonwing 发表于 2010-12-8 12:18
主观故意性如果金山不主动承认,就连法庭也没法证明。但是法律条文不是这么抠的,如果这样,所有的罪犯都 ...

刑法第305条,不解释,也请不要对司法解释进行再解释
dragoonwing
发表于 2010-12-8 12:29:53 | 显示全部楼层
cokea 发表于 2010-12-8 12:26
刑法第305条,不解释,也请不要对司法解释进行再解释

对不起,法庭判案依据的是相关证据,而不是依据被告是否认罪,谢谢。
kyzi
发表于 2010-12-8 12:35: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3楼 dragoonwing 的帖子

"实上,金山起诉360的关键并不是金山是否有伪证“罪”,因为是否犯罪是由法院作出的而不是360。但是360并没有说金山有“伪证罪”,而是说“作伪证”,这是一个普通公民都可以发表的言论自由。你可以起诉他诽谤,但是他如果拿出了证据证明他的言论是有依据的,那么你只能去试图推翻他的证据,而不可能用法院没有判你犯罪来辩解。"

顶你。。。
整个案例就是这个节点。
金山在当年有没有做过证。
不管你是否主动还是被动。。
最重要的一点是金山在上面盖了金山的公章。
等同你认可了证据。这个才是重点。。。
至于那盖了金山公章的证明书是否为“伪证”。
相信由法院来判断了。。。。。。。。。。。
cokea
发表于 2010-12-8 12:41: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5楼 dragoonwing 的帖子

证据是否有效以司法解释为准,而不是个人解释,参见360申请举证延期,谢谢——太客气啦,哈哈
dragoonwing
发表于 2010-12-8 12: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cokea 发表于 2010-12-8 12:41
回复 35楼 dragoonwing 的帖子

证据是否有效以司法解释为准,而不是个人解释,参见360申请举证延期,谢谢— ...

360申请举证延期是和腾讯的官司,和金山的官司已经当庭举证了,而金山也正是围绕着这份证据来辩论,而并非好像网友想的那么简单只需要说一句法庭当年并没有判有罪就可以打赢官司了。
事实上已经证明了我的说法:有没有罪不是公民来判断的,但是做没做这个事则公民有享有言论自由。否则举报一个人犯罪还要必须先有法院判决他有罪才能举报岂不是笑话。
破解
发表于 2010-12-8 13:0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楼 lawmaker 的帖子

即便如此,也理应向微点道歉
cokea
发表于 2010-12-8 13:07: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8楼 dragoonwing 的帖子

自己翻书罢,实在没兴趣了,普法工作任重道远
ps,360并没有走法律程序,而是以博客散布不实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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