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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明镜星空版主不按版规胡乱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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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fffi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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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4 13: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金山区版规:http://bbs.kafan.cn/thread-815697-1-1.html
8、禁止以任何理由指责某软件为垃圾,禁止无任何事实依据的、使用讽刺、挖苦、影射、侮辱性地诋毁某一软件或公司;禁止攻击其他软件的用户。对于将技术上的分歧上升至相互攻击者将严厉惩罚。绝对禁止对他人进行任何威胁、恐吓。
请勿使用讽刺、挖苦、影射、侮辱等容易造成其他会员不快或误会的言语,以免挑起争执。
     违反以上规定者将酌情处予扣分(10-50)、删帖并扣分(10-50)、扣魅力值、思过直到立封ID。


http://bbs.kafan.cn/forum-redirect-goto-findpost-ptid-967690-pid-18831712-fromuid-398507.html

众所周知,金山软件在AV-C上一年度(2010)的测试中由于除了性能测试以外的所有测试全部垫底。并被AV-c官方开除了2011年度的参赛资格。
证据如下:
2011-04-24_125025.jpg
2011-04-24_125408.jpg


AV-C官方报告连接: http://www.av-comparatives.org/i ... ary/summary2010.pdf

由上述证据表明,本人的发言完全是基于事实,没有任何的夸大。如果说有任何的问题,那也仅仅是表述上的问题并不能动摇和影响事情的真实情况。
同时考虑到某人在该帖中的类似发言:http://bbs.kafan.cn/forum-redire ... fromuid-398507.html   再考虑到AVC官方的表述:
2011-04-24_125912.jpg

哪个又更切合实际呢??又是谁是无事实依据呢??

再回到版规,版规第八条明确规定了无事实依据情况,而本人的发言完全有足够的事实依据来支撑。明镜星空版主不处罚无事实依据的胡乱发言和讽刺,反而打压说真话的人,难道这就是一个合格的斑竹所为??
在此本人要求:
1、取消帖子中对本人的扣分
2、明镜星空斑竹在金山区公开道歉



补充内容 (2011-4-24 13:10):
链接不完善,补上扣分帖子所在:
http://bbs.kafan.cn/forum-redire ... fromuid-398507.html
byxxdr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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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4 16:02:22 | 显示全部楼层
金山区版规http://bbs.kafan.cn/forum-viewth ... fromuid-313930.html第8条:
  1. 8、禁止以任何理由指责某软件为垃圾,禁止无任何事实依据的、使用[color=Red]讽刺、挖苦[/color]、影射、侮辱性地诋毁某一软件或公司;禁止攻击其他软件的用户。对于将技术上的分歧上升至相互攻击者将严厉惩罚。绝对禁止对他人进行任何威胁、恐吓。
  2. 请勿使用讽刺、挖苦、影射、侮辱等容易造成其他会员不快或误会的言语,以免挑起争执。
  3.      违反以上规定者将酌情处予扣分(10-50)、删帖并扣分(10-50)、扣魅力值、思过直到立封ID。
复制代码

补充内容 (2011-4-24 16:07):
花50经验再补充一下:“连续一年稳拿第一名,AVC官方惊为天人,AVC官方认为自身能力不够,不能正确评价该软件能力,因此不敢再测了。”这句话没有一句是事实,已构成讽刺、挖苦。

补充内容 (2011-4-24 16:24):
鲁迅是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他的一生都是在同恶势力作斗争,而他的二弟周作人却不明是非,道德沦丧,沦为汉奸,与人民为敌。

补充内容 (2011-4-24 17:33):
好一个触目惊心!“希望管理层慎重考虑明镜星空是否适合继续担任版主职务”一句终于忍不住露出自己的用心了。

补充内容 (2011-4-24 21:22):
版规中“无任何事实依据”一词与“使用讽刺、挖苦、影射、侮辱性”就是并列的关系,他们共同限制“诋毁”这一行为,满足其中一点即可。不存在“有事实依据地侮辱”这一说法。

补充内容 (2011-4-24 21:25):
版规中有语法错误,应该是“禁止无任何事实依据的、使用讽刺、挖苦、影射、侮辱性的语言诋毁某一软件或公司”

补充内容 (2011-4-26 07:51):
通过VB100达11次,通过西海岸七项全能、首次入围AV-C的国产杀毒软件很差么?AV-C排名20名,能说是“世界倒数第一”么?所以我认为楼主所说的“事实”根本不能说明什么!

补充内容 (2011-4-26 09:12):
8、禁止以任何理由指责某软件为垃圾,禁止无任何事实依据的、使用讽刺、挖苦、影射、侮辱性地诋毁某一软件或公司;禁止攻击其他软件的用户。对于将技术上的分歧上升至相互攻击者将严厉惩罚。绝对禁止对他人进行任何威胁、恐吓。
请勿使用讽刺、挖苦、影射、侮辱等容易造成其他会员不快或误会的言语,以免挑起争执。
jefffi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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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24 16: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某楼层再怎么狡辩也不能改变被AVC驱逐的事实。 事实已经清清楚楚,至于怎么表述,那是个人的事情。鲁迅的文章一向犀利但却被人推崇,为何??反映了真相,反映了现实啊!

补充内容 (2011-4-24 16:30):
我很期望某楼层的各种狡辩能够真正让AVC官方的期望“信心百倍的带着已大大改善和提高的产品,以崭新的形象重新参与我们的测试”成为现实。但事实是残酷的,靠狡辩不能提高哪怕一丝产品和成绩,只能进一步沦为笑柄
jefffi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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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24 17:05:59 | 显示全部楼层
重新看了此贴,简直触目惊心。
这么多违规的帖子,明镜星空版主视而不见,仅仅针对我一个人扣了分。这已经不是处理失误的问题了,而是该版主能够秉公执法、适合不适合继续担任版主职务的问题了。
因此补充第三点要求:希望管理层慎重考虑明镜星空是否适合继续担任版主职务。

2011-04-24_165714.jpg 2011-04-24_165732.jpg 2011-04-24_165743.jpg



2011-04-24_165757.jpg
明镜星空
发表于 2011-4-24 18:02:14 | 显示全部楼层
连续一年稳拿第一名,AVC官方惊为天人,AVC官方认为自身能力不够,不能正确评价该软件能力,因此不敢再测了。


这不是反讽是什么?这句话有哪句话是如实的了?
就好比说,某人连续两次考了最后一名,你说“他连续两次都是第一,老师认为自己水平不够,已经不敢教了”,你说这是反讽还是不是?
因此,对你的扣分,我认为没有任何错误,更加不会道歉。

看来每个人都会选择性无视。我记得在某楼扣了某人的人身攻击的分数的。而且有些口水但不违规的楼层也没有进行扣分。
看到有违规的帖子可以举报,我又不是神仙,不可能做到万无一失。当然,我承认其中有我的工作失误存在,在此表示歉意。
在某个会员的投诉下,我已经扣除了部分回帖的分数,在此感谢之。

我想你作为帮帮团成员,虽是非官方组织,但也应当起到一定的表率作用,但你经常挑起口水,在自己犯错的情况下,不自我反省,反而找别人的失误来掩盖自己的错误,是没有意义的。
另外,金山区已经招募了新的版主,如果有问题也可以PM他,谢谢合作。
jefffi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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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24 18: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明镜星空 发表于 2011-4-24 18:02
这不是反讽是什么?这句话有哪句话是如实的了?
就好比说,某人连续两次考了最后一名,你说“他连续两 ...

先不争论是不是反讽。退一万步讲,就算是反讽我也是有事实依据的,因此毫不违反版规。

版规第八条规定禁止无任何事实依据的、使用讽刺、挖苦、影射、侮辱性地诋毁某一软件或公司。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我说的不是事实,请给出证据,否则说再多也是白搭。

补充内容 (2011-4-24 18:20):
扣我的帖子前后几楼,这么多违规贴,你说你没看见?? 谁信啊??进一步讲,就算真的你没看见,你依然难逃失职。一个帖子扣分之前难道不应该先看一看前因后果?有人投诉了就只看投诉的那一个楼层,难道你未卜先知?

补充内容 (2011-4-24 18:27):
对我给出的无可置疑的关键性事实采取回避态度。抓住言语上的一些漏洞盯着不放,试图混淆视听,很可惜这些伎俩在我这儿无效。
明镜星空
发表于 2011-4-24 18:28: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楼 jefffire 的帖子

版规15条
15、请勿在回帖中使用(包括但不限于)“枪文”、“枪手”、“5毛”、“0.5元”“垃圾”“流氓”“无耻”等词语指责某主题、某会员或其他软件,或采用影射、挖苦、挑衅等方式贬低其他会员或其他软件

我前面已经说了,我承认我有错误,但是对你的扣分没有任何错误。
我是新手
发表于 2011-4-24 18:35:54 | 显示全部楼层
把扣了的,补回去,大家各退一步,在开个投票贴,让大家来投票,不就完了

评分

参与人数 1经验 -50 收起 理由
小女人 -50 抱歉,本区禁止不相关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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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fffi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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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24 18:36:32 | 显示全部楼层
明镜星空 发表于 2011-4-24 18:28
回复 6楼 jefffire 的帖子

版规15条

版规第8条中已经有了规定,你非要说第15条。好,我如你所愿和你谈谈第15条。

15条中“贬低其他会员或其他软件”。
什么是“贬低”??百度百科:http://baike.baidu.com/view/510803.htm#sub510803   一句话:故意降低应有的评价。我的言语符合“贬低”一词么??金山连续垫底这是事实,压根谈不上“贬低”,本来就是低。

什么是“其他”软件?你这个版规既然是金山区的版规,那“其他软件”显然不包含金山的软件。这个“其他软件”很明显是指除了金山的软件之外的所有软件。因此这一条压根不适用我的情况。

补充内容 (2011-4-24 18:38):
非要生搬硬套,把不适合的规定套用过来,结果砸了自己的脚。
byxxdr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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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4 18:40: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楼 byxxdrls 的帖子

先是投诉版主扣自己的分,看到自己无理了,于是转而攻击版主没扣别人的分数。然后又是给管理层施加压力,企图把明星版主拉下马。服了。

补充内容 (2011-4-24 18:42):
本来是作为补充的,一不小心点了回复了。扣50经验吧,另外违规加人气的也一并处理吧。

补充内容 (2011-4-24 18:46):
看了9楼的辩解,真觉得好笑。

补充内容 (2011-4-24 18:54):
“连续一年稳拿第一名,AVC官方惊为天人,AVC官方认为自身能力不够,不能正确评价该软件能力,因此不敢再测了。”这句话明显就不是事实,楼主实在要纠缠,拿出相关证据吧,证明AVC官方什么时候说过这样的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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