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7401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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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替一个违法公司辩护的人,我真的不想鄙视你们的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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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XFFF
发表于 2011-9-30 10:24: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东方未亮 发表于 2011-9-29 23:57
有什么好吵的。瑞星违法了,瑞星的用户就全都没有了吗?事实上,用什么软件和该公司是否违法无关。
楼主, ...

终于看到了乃的客观发言...支持一个.....
74011219
 楼主| 发表于 2011-9-30 10:39: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用360的有必要提高自己的理解能力!我这里鄙视的恶心的是为360狡辩的人,不懂电脑用360的我没有说到你们吧。歪曲有意思?
74011219
 楼主| 发表于 2011-9-30 14: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FOXFFF 发表于 2011-9-30 10:21
原来律师是没有坏人的...

律师做自己该做的懂么?


就算一个杀人犯 律师为其辩护,他也可以不一定是判死刑!可能是死缓或是无期,没有律师其在所谓的民意下一定就是死。!这就是律师的职业操守!
74011219
 楼主| 发表于 2011-9-30 14: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liyuxinbaoding 发表于 2011-9-30 07:40
围观正直公司的正直的粉丝

是否正直要自己去证明


面对败诉证据确凿的事 却狡辩 我呸!
怎么样了
发表于 2011-9-30 14:42:14 | 显示全部楼层
建国后,  从反右运动到文革,  都有依照当时的法律被判决的罪犯,  甚至还有判了死刑的.   

改革开放后 ,有相当的多的人都被平反

按照你的逻辑,  他们都应该永无天日,  后代都要背负沉重的枷锁.

呸!!!
东方未亮
发表于 2011-9-30 15:48: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东方未亮 于 2011-9-30 15:59 编辑
怎么样了 发表于 2011-9-30 14:42
建国后,  从反右运动到文革,  都有依照当时的法律被判决的罪犯,  甚至还有判了死刑的.   

改革开放后 ,有 ...


看来你似乎有意歪曲楼主的意思。楼主所谓的狡辩,不在于法院的判决是否有理,不在于以后是否该平反。
正如我所说,公民有知情权。360确实是败诉了,那么它就应该清清楚楚地向用户说明判决书的结果,服气不服气那是360自己的事,我们无权干涉。

问题在于,360故意扭曲判决书的内容,判决书上说,“道歉不属于商业诋毁的范畴,所以360不需要向腾讯道歉”,360却创造性地对网友发布声明,说“法院认定了360隐私保护器的合法,基于这个事实,360不需要向腾讯道歉”。而且判决书上并没有认定360隐私保护器是否合法,法院更没有如360所说的“公开认定”,因为法院判定360败诉的依据仅仅是360说“腾讯偷窥隐私”缺乏足够依据,360隐私保护器合法与否,这与判决结果毫无关系。

360有没有错,法院的判决对不对,那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杆秤,确实不存在绝对的对错。但是360、腾讯歪曲事实,篡改判决书的内容,这一行为是确定无疑的。你们在这里争来争去,毫无意义。

另外,你们没有提到的腾讯,我也需要说明一下。在新闻标题中,腾讯和360一样造假了。法院的判决结果是360需要向外界发布声明,而不是道歉。但是新闻中的标题却被小编改成了“360需要向腾讯道歉”。
像360、腾讯这种篡改判决书内容的行为,实质上是企图蒙蔽用户,侵犯了公民的知情权。

如果你们对这点都没有清楚的认知,那就没有争辩下去的必要,会演变成对骂的。金山当初的“笔误门”,金山该被骂!360和腾讯的手法比起金山要隐蔽一些,但是用心同样明显,更为狡猾。
如果心存偏袒,那么安软论道岂不变成了简单的粉丝对骂?骂人谁都会,但是有没有勇气通过事实来辩论呢?这才是安软轮道区存在的意义。
东方未亮
发表于 2011-9-30 15:53: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东方未亮 于 2011-9-30 15:54 编辑
74011219 发表于 2011-9-30 10:39
用360的有必要提高自己的理解能力!我这里鄙视的恶心的是为360狡辩的人,不懂电脑用360的我没有说到你们吧。 ...


我再说一遍,我不赞成楼主你的讨论方式,你一句我一句,只会离题越来越远。你说你批评的只是为360狡辩的人,请问对方有因此搭理你吗?对方会愿意为你提高理解能力吗?
所谓辩论,就该列出事实依据,让对方无可辩驳。而不是直接提出观点,说为360狡辩的人如何如何,为腾讯狡辩的人如何如何,请问谁会服气吗?

当然,楼主你如果只是想要发泄,那这么做就够了。但是我想你在安软论道区发帖,难道只是为了发泄,而不是讲述道理吗?我批评犯错时的国产软件公司时,可不是这么做的。
以上是我对楼主,以及对各位的建议。如果有失礼之处,还请见谅。即便这里是比较混乱的安软论道区,我也不喜欢见到一个互相呸来呸去,越扯越远的帖子存在,那样毫无意义。
怎么样了
发表于 2011-9-30 16:31: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东方未亮 发表于 2011-9-30 15:48
看来你似乎有意歪曲楼主的意思。楼主所谓的狡辩,不在于法院的判决是否有理,不在于以后是否该平反。
...

少来这种居高临下的口气  

好像只有你的理解和判断才是真理.  你的好多长篇大论的帖子看着都烦

你还是省省吧,  要不就去天涯猫扑写你的作品.  卡饭论道区不是显露的地方

来此地就是找乐趣的.   与人斗其乐无穷 .  别事儿了吧唧的
东方未亮
发表于 2011-9-30 16:50: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东方未亮 于 2011-9-30 17:06 编辑
怎么样了 发表于 2011-9-30 16:31
少来这种居高临下的口气  

好像只有你的理解和判断才是真理.  你的好多长篇大论的帖子看着都烦


嗯,也不知道是谁的口气居高临下。既然你是来找乐趣的,不是来讲道理的,就少装出一副正气凛然的样子。既然只喜欢按照自己的逻辑说话,你这样的"高手"有资格批评他人的逻辑吗?
本分区叫做“安软论道”,卡饭论坛不是来给人找乐子的。说不出个道理就发脾气,你以为自己是哪位高人?喜欢找乐子就去你们的地盘。还真以为卡饭论坛的某某分区被你们这样不讲道理只喜欢找乐子的人占领了?只许你们指桑骂槐,不许别人指指点点。
你太把自己当回事了,也太不把卡饭论坛要大家慎重发言的版规当回事了。有你这样的“高手”,360粉丝们会很高兴有这样的盟友?恐怕不会吧。
360官方是如何说的,说自己是正直的公司,为用户服务的公司。他们会希望支持他们的支持者通过耀武扬威、不讲道理的方式来支持他们吗?
我还真是不知道世界上哪个角落里需要你这样的同志,不知道世界上谁闲着没事会给你一点掌声与鼓励。
我确实是自命不凡,因为我喜欢帮助网友,他们缺什么软件我就推荐什么,替用户说话,不替软件公司说话。谁欺负他人我就站出来说两句,谁到处发广告我就牢骚一下。我以助人为乐,以解围为乐,我希望看到大家都相安无事、停止争论,如果可以那样,每天我看看新闻,看看电影,我就会快乐了。在同等条件下,我尊重他人,自然就应该得到他人的尊重!
你呢,大言不惭地以抨击他人为乐,以发布自己的观点为乐。请问哪种找乐子的方式更值得被尊重?因为本分区水贴多,你就心安理得地随意抨击他人,以为版主不会删帖,以为他人没资格劝阻你?
360的支持者们,如果你们喜欢与这样的“高手”为伍,那保不齐就要被某些缺乏常识的人扣上恶意攻击对手、不讲道理的帽子了。我可是真替你们委屈啊,那样的评价纯粹是偏见,但是偏见又是哪些不良人士的话语造成的呢?
就允许这位仁兄在这里指指戳戳,不允许别人对他几句劝告的话。我很好奇,生活中勇于面对现实的人,会在网上以主动攻击他人为乐,还反复强调“我就是这样来找乐子的”吗?
想要教训他人可以,前提是自己的气量与素质能够得到对方的尊重,不然对方都懒得搭理你。想要讲道理,我随时欢迎,因为这里是“安软论道”。想要找乐子,抱歉,我没有那个义务配合你。想要快乐,自然该先学会尊重他人!每个人都懂得如何骂人,但更应该明白是否对错!
我的发言确实不是真理,但是如果真理就是“找乐子,不讲道理”,那么这样的真理,谁会承认?
看到我这么讽刺你,而不是像以前一样讲道理,某位“高手”是否因此感到快乐了呢?那我就恭喜你了。
怎么样了
发表于 2011-9-30 17:05: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东方未亮 发表于 2011-9-30 16:50
嗯,也不知道是谁的口气居高临下。既然你是来找乐趣的,不是来讲道理的,就少装出一副正气凛然的样子。 ...

你快拉倒吧,  就看你在论道区的长篇大论 , 一钱不值

你注册时间两年了,    看看发的300多帖子帖子 ,  我参与讨论的技术贴, 反馈问题贴.  帮助解答贴比你多无数倍

歇了吧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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