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诈欺帅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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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社】会员kangzhen思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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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砂糖。
发表于 2011-11-25 12: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涩涩的猪 发表于 2011-11-25 01:11
那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他是对全部BBT人身攻击呢?

sorry了,强吻
小仙仙
发表于 2011-11-25 12: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晚上的时间,现在这么火了
blue_仰望
发表于 2011-11-25 12:3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哪里都不安全啊
帅就是帅
发表于 2011-11-25 12:44: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帅就是帅 于 2011-11-25 12:53 编辑
佐仓濑津美 发表于 2011-11-25 10:12
-47
网监封论坛的时候你怎么知道人家会认真看视频,还是谨慎的好。擦边球本来就同属严禁的内容,何况从kan ...


-47
同意关于网监内容的观点,所以,47楼并没有要求“不处罚”。
那么,关于论坛的态度,是否会发生如下情况:
1)《热烈预祝十八大顺利举行》和zz挂钩该禁止?
2)某规定:禁止讨论关于马加绝的相关事宜。
那,一篇关于马加绝从小到大刻苦努力勤俭的帖子是否一并禁止?一篇关于马加绝引申的论家庭成长及环境对行为模式的影响的心理学范围内的帖子是否也一并禁止?
====
当然,即使相应官方团队决定禁止,我也认为合理。那么,对此类情况就应该在其制度框架内。支持JP所说的弹性考量,但也仍需大类划分框架。
虽然最终的结果都是受处罚,但是上面所引述的内容均为“视频负面导向”,只能说用错误的方法完成了正确(但量化不合理)的判定。我们的要求是根据正确的论据进行合理的处理。
对于此情况,关于帖子,相关管理人员可回收;关于人,相关管理人员需认真审核。
如果用负面导向的标准对待正面导向但擦边的情况,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

-45
您理解错柳生月如的意思。他本意个人主体的行为不应上升至团队群体的对立和冲突。
如果您有任何一个关于BBT成员明确清晰违法版规而没有受到处罚的特例,请指出。
jpzy
发表于 2011-11-25 14: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帅就是帅 发表于 2011-11-25 12:44
-47
同意关于网监内容的观点,所以,47楼并没有要求“不处罚”。
那么,关于论坛的态度,是否会发生如 ...

绕这么多圈,你累不累?
1,kangzhen错了没错?你没否认他错,当事人无异议,那么他犯错了,犯错就该罚,有问题么?
2,你觉得娱乐区版规应该修改,可以会员区提出建议,然后娱乐区版主们讨论,合适就修改,不合适就保持现状。揪着这件事说什么正面负面的,累不累啊?
3,你认为版主用了错误的方法,那么请指出错误在哪里!版主依照版规处罚,并且截了图,删了帖子,我看不到有什么不合理的地方。之前在版主区休息室,某次吵架的时候,我对某个版主说,为什么会员犯错,你不能先PM,当时得到的回复是:版主就是按照版规办事的,没有PM告知的义务。我认为这话合理!换到SYH,我们会先PM的。版主没必要,按照版规该干嘛干嘛就是了!?你认为错误的方法是什么?请具体说说!
屁颠屁颠
发表于 2011-11-25 14: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jpzy 发表于 2011-11-25 14:13
绕这么多圈,你累不累?
1,kangzhen错了没错?你没否认他错,当事人无异议,那么他犯错了,犯错就该罚, ...

http://bbs.kafan.cn/thread-1136287-1-1.html
帅就是帅
发表于 2011-11-25 14: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jpzy 发表于 2011-11-25 14:13
绕这么多圈,你累不累?
1,kangzhen错了没错?你没否认他错,当事人无异议,那么他犯错了,犯错就该罚, ...

1.是不是民事过错该受刑事处罚。
2.不是累不累的问题,1的问题。
3.我无此观点,请勿强加。

另外:这些东西,你也是以普通会员的身份质疑,我尊重你作为普通会员说话的权利。
但是,抱歉,内容无法苟同,到此为之。
jpzy
发表于 2011-11-25 14:24: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jpzy 于 2011-11-25 14:29 编辑

回错了帖子。编辑掉了
jpzy
发表于 2011-11-25 14:2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帅就是帅 发表于 2011-11-25 14:20
1.是不是民事过错该受刑事处罚。
2.不是累不累的问题,1的问题。
3.我无此观点,请勿强加。

你自己的回复里面说的:错误的方法进行了正确的处罚。请问错误的方法指的是什么?!
帅就是帅
发表于 2011-11-25 14:29: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帅就是帅 于 2011-11-25 14:52 编辑
jpzy 发表于 2011-11-25 14:27
你自己的回复里面说的:错误的方法进行了正确的处罚。请问错误的方法指的是什么?!


使用刑事处罚标准处理民事过错。

到此,我解释完毕,你理解不理解是你的问题,我不过问。

我的工作是给出合理解释,而不是强制说服人们理解和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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