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大汉天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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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淡版主严重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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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天子1
 楼主| 发表于 2009-8-6 15:42:5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gho 于 2009-8-6 15:27 发表
完全同意,请列出相关证据或截图资料

关于这点感觉你和他都犯了一个逻辑性的错误
比如我无辜被法院误判,我上诉指出:法院的判决没有法律依据,找不出判罚我的相应条款来。
而你却说:那你拿出证据来
大哥,应该是法院拿出证据也就是处罚我的相关条款来,而不是我。
听雨醉
发表于 2009-8-6 16:26:19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我不同意楼主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他说话的权利。同时建议管理层将其聘为卡饭事委政策研究室主任,监督、监察卡饭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过程中的全面工作,并对其中的漏洞进行匡救弥缝、补过拾遗。谁要不同意,我就把他给吃了~
大汉天子1
 楼主| 发表于 2009-8-6 16:32:1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听雨醉 于 2009-8-6 16:26 发表
虽然我不同意楼主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他说话的权利。同时建议管理层将其聘为卡饭事委政策研究室主任,监督、监察卡饭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过程中的全面工作,并对其中的漏洞进行匡救弥缝、补过拾遗。谁要不同意,我就把 ...

您的意思是假如我发现有人不根据法律来判罚,就要聘请我制定法律?
SONGLEI
发表于 2009-8-6 16:4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大汉天子1 于 2009-8-6 16:32 发表

您的意思是假如我发现有人不根据法律来判罚,就要聘请我制定法律?


哈哈!聘请你为法律顾问。
听雨醉
发表于 2009-8-6 17:04: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3楼 大汉天子1 的帖子

哦不,准确地说聘请您投诉/举报,完了有人根据您的意见修订和完善法律。
大汉天子1
 楼主| 发表于 2009-8-6 17: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听雨醉 于 2009-8-6 17:04 发表
哦不,准确地说聘请您投诉/举报,完了有人根据您的意见修订和完善法律。

谢谢,不过在卡饭应该是完善“版规”
比如这个“不接受马甲投诉”的规则就没有必要存在,我看很多人用马甲投诉(很明显的,有的马甲就是专门投诉的)都没有受到版规处罚,即扣魅力一个,封马甲。但是我并没有用马甲举报投诉的到因为和条款无关的用马甲和主号连续回复享受了该版规处罚
一个版规不能处罚相应的人员,却处罚了无关人员。这条版规就有问题了。
平淡
发表于 2009-8-6 19:57:2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使用两个ID在投诉帖子里同时出现,就同一个问题以协助楼主分析情况、解决问题为目的,提供线索和分析,尤其在大汉天子1有资格并已经可以说明问题的情况下,使用金屋藏娇进行回复,客观上扰乱投诉秩序,干扰管理人员的判断,因此比照投诉制度第四章第六条进行处理。

为什么要比照第四章第六条进行处理,是因为用不同的ID在一个投诉帖子中进行回复,在客观上即为故意制造主ID观点的声势,干扰管理人员正常的判断。 给出茶区的帖子,只是为了证明他们为同一个人。

如有对于本人处理的其他投诉、举报事件认为有违反制度规定的,请提供事件及依据。



此外,按照 论坛举报投诉管理规定  http://bbs.kafan.cn/thread-500427-1-1.html  第四章 其他事项

6. 因主账号被思过而无法申请复议时,可采用该主账号的附属帐号(马甲)进行复议申请,(主账号需至少200经验以上,申请复议所需经验从主账号中扣除)。其余情况下均不接受使用马甲进行举报或投诉,一经发现,帖子关闭,不予受理,同时主号扣除1魅力,马甲永久封禁;对于已做出处理的,处理结果仍然有效。



大汉天子1非主号,而是大汉天子的马甲,我将投诉,履行我作为一名会员的权利!
大汉天子1
 楼主| 发表于 2009-8-6 20:02: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平淡 于 2009-8-6 19:57 发表
楼主使用两个ID在投诉帖子里同时出现,就同一个问题以协助楼主分析情况、解决问题为目的,提供线索和分析,尤其在大汉天子1有资格并已经可以说明问题的情况下,使用金屋藏娇进行回复,客观上扰乱投诉秩序,干扰管理人 ...

好一个比照,这就是所谓的最终解释权吧,目前为止除了你之外,还没有人能这样强行解释的。
大汉天子1
 楼主| 发表于 2009-8-6 20: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平淡 于 2009-8-6 19:57 发表
楼主使用两个ID在投诉帖子里同时出现,就同一个问题以协助楼主分析情况、解决问题为目的,提供线索和分析,尤其在大汉天子1有资格并已经可以说明问题的情况下,使用金屋藏娇进行回复,客观上扰乱投诉秩序,干扰管理人 ...

请看这个帖子http://bbs.kafan.cn/thread-533140-1-1.html  不管站在你这边的还是没有站在你这边的,有那个能看出你操作的理由是正确的?
即使站在你这边的要么说我是口水被封的,要么就是“最终解释权”在卡饭,不服咋的?就是恐吓你,威胁你。
哪一个能为你的理由做解释的?
你再看这个帖子的五楼以后和我的说话,再看同样一个人http://bbs.kafan.cn/thread-533044-4-1.html 在此贴31楼说的话。虽然他在批评我,但是认同你的理由吗?
当然你是管理员,最终结果当然是你获胜。但是别以为大家就不明白你的说辞,即便是站在你这边的,也会明白你这些话就是“最终解释权”的行径。
大汉天子1
 楼主| 发表于 2009-8-6 20:18:2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使用两个ID在投诉帖子里同时出现,就同一个问题以协助楼主分析情况、解决问题为目的,提供线索和分析,尤其在大汉天子1有资格并已经可以说明问题的情况下,使用金屋藏娇进行回复,客观上扰乱投诉秩序,干扰管理人员的判断,因此比照投诉制度第四章第六条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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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说完了你的强行比照法,我再来反驳你这话吧
首先我根本没有卷进楼主和包子的是非当中去,我只是针对有人跑进来帮腔说话的。虽然一度和楼主有误会但是最终谅解。我始终没有说什么那个对,那个错,只是告诉某些人不要插进来。
这个和你说的“提供线索”“协助解决问题”有什么关系?
至于说后来的金屋藏娇进来后根本就是和某人口水。和楼主的问题毫无关系
怎么谈得上干扰你的判断?
假如你以口水为名对我进行处罚还情有可原,但是你这个说法不觉得过于牵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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