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大汉天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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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淡版主严重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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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淡
发表于 2009-8-6 20: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是在对你的投诉,进行我个人的回复,如果楼主依然不认同我的回复,等待裁定,本人不再就本帖进行回复
大汉天子1
 楼主| 发表于 2009-8-6 20:26:3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平淡 于 2009-8-6 20:21 发表
我只是在对你的投诉,进行我个人的回复,如果楼主依然不认同我的回复,等待裁定,本人不再就本帖进行回复

这样吧,对于你的比照说我有一比
法律上明文规定暴力冲击政府机关是有罪的,当然他是干扰了政府的正常工作。
但是有人到政府部门来和平请愿,你也把他当这类罪犯处理。别人不理解啊,我们的行为没有触犯法律啊,你凭什么这样做?
你的解释就是:你们这样做严重干扰了政府机关的工作,比照暴力冲击政府机关处理。
我说的没错吧,按照你这样比照处理……不说了,再说就说到政治问题了。
大汉天子1
 楼主| 发表于 2009-8-6 20:29:21 | 显示全部楼层
至于说等待裁定我不抱幻想,暗中同情我的就不说了,就连一贯和我作对的大胡子都已经指出了我肯定是不能胜诉的。
我发这个帖子就是让大家看你有没有道理。最终结果不重要,呵呵
大汉天子1
 楼主| 发表于 2009-8-6 21: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平淡 于 2009-8-6 19:57 发表
楼主使用两个ID在投诉帖子里同时出现,就同一个问题以协助楼主分析情况、解决问题为目的,提供线索和分析,尤其在大汉天子1有资格并已经可以说明问题的情况下,使用金屋藏娇进行回复,客观上扰乱投诉秩序,干扰管理人 ...

大汉天子1非主号,而是大汉天子的马甲,我将投诉,履行我作为一名会员的权利!
=============================================================
好一个“最终解释权”,被我们的平淡版主发挥的淋漓尽致
不错,在我们这些人看来最初的号就是“主号”。我最初就用“大汉天子”,但是由于没有国内区和微点区的发言资格基本上就放弃了,以后我一直用“大汉天子1”
那么卡饭是怎么规定“主号”和“马甲”的?请看第四章第五条:

5. 如果某个会员拥有多个账号, 则论坛经验值最多的一个帐号称为主帐号, 其余为附属帐号(马甲).
大家看到了吧,虽然在我们这些人眼里“大汉天子”是原号,但是按卡饭规定“大汉天子1”才是主号。
而我们的平淡版主能不知道吗?当然,“最终解释权”能解释一切。也许平淡版主还能给我们一个“非常合理”的解释。
miaoweili
发表于 2009-8-7 03: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卡饭的版规制定也许会有漏洞(国家的法律不也在修订完善中吗),不然就不会有人钻空子,花这么大力气在服务举报投诉区折腾来折腾去,说白了还是有不可告人的目的。曾经违规被思过或被封过,于心不干变法来搅局。注册多个马甲来一不违规二不明显骂人,打擦边球钻空子扰乱论坛秩序,无论怎样伪装,都会在这一区域内有所表现,目标针对的主要是特殊组及管理层,无理纠缠如被封再注册,纠缠不休。
大汉天子1
 楼主| 发表于 2009-8-7 08:35:2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miaoweili 于 2009-8-7 03:12 发表
卡饭的版规制定也许会有漏洞(国家的法律不也在修订完善中吗),不然就不会有人钻空子,花这么大力气在服务举报投诉区折腾来折腾去,说白了还是有不可告人的目的。曾经违规被思过或被封过,于心不干变法来搅局。注册 ...

呵呵,你的立场已经很清楚了。就不必跑来说事了,以后我会慢慢的和你说。
大汉天子1
 楼主| 发表于 2009-8-7 08:39:3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miaoweili 于 2009-8-7 03:12 发表
卡饭的版规制定也许会有漏洞(国家的法律不也在修订完善中吗),不然就不会有人钻空子,花这么大力气在服务举报投诉区折腾来折腾去,说白了还是有不可告人的目的。曾经违规被思过或被封过,于心不干变法来搅局。注册 ...

首先,法律或者版规就算有漏洞,但是这个漏洞在完善前就不能强行按照比照执行。
这个道理是很明显的。要执行也要首先完善法律,而后执行。
难道你不懂吗?
jpzy
发表于 2009-8-7 08:49:35 | 显示全部楼层
现援引卡饭思过制度(http://bbs.kafan.cn/viewthread.p ... C%B9%FD%D6%C6%B6%C8)适用条件第8条和第9条的规定
8.以主用户名的马甲寻衅滋事,故意挑起事端、争吵,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9.以不被受理的理由或者对已有明确处理决定的事情,进行多次投诉,干扰正常管理秩序的行为

对大汉天子1处理如下:

思过14天,扣除1魅力。即日执行。

PS:大汉天子,我跟你聊过,劝过你,不过我想你并没有理解我的意思。你在卡饭很多版区的回复都引起过口水。相信大家都看在眼里。到底是你的问题,还是其他人的问题,你应该趁此机会反省一下。卡饭良好的交流氛围,不是靠管理,靠管理者就能够实现的,即使能够通过严刑峻法来实现,那也不是卡饭的管理层所愿意去做的。那么,靠谁来维护?靠卡饭的所有人!希望看到本回复的人,明白我的意思!
大汉天子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9-8-7 08:56:0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pzy 于 2009-8-7 08:49 发表
现援引卡饭思过制度(http://bbs.kafan.cn/viewthread.php?tid=241347&highlight=%CB%BC%B9%FD%D6%C6%B6%C8)适用条件第8条和第9条的规定

对大汉天子1处理如下:

思过14天,扣除1魅力。即日执行。

PS:大汉 ...

哦,这就是你的处理吗?
就凭你在对妖佛那番警告的话,就可以看出你的为人,别人明明是误解了。你却态度蛮狠。至于说你喜不喜欢口水,我看hips区的同志们都清楚了。

不过口水归口水,我这个投诉却是另一码事。也就是马甲和主号一起回复该怎么处理?你给出答案了吗?
jpzy
发表于 2009-8-7 09:00:13 | 显示全部楼层
8.以主用户名的马甲寻衅滋事,故意挑起事端、争吵,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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