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polly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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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jpzy,will,sddmao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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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fuji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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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7 00: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8楼 轻微污染 的帖子

世道变了,什么大气谦和那是陈年旧事了,我已经吃一次亏了,为了个不认识的(被QQ是垃圾一言永禁)争取生存权,那就算扰乱秩序,就算干扰版务,呵呵
polly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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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7 00:48:10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会员的损失是由于你们事务会工作失误造成的。就象柜员机故障导致储户多取了钱,双方都有责任,那就不能由会员完全承担。
我坚持要求撤销今天的扣分并道歉。这事全体事务会都有责任,只因为投诉区的规定所以不能投诉全体。因此道歉必须全体事委会成员做出。

PS:LS的几位,感谢你们舍分声援。请就事论事,不要偏离主题,免得推卸责任。
cst8899
发表于 2010-10-27 06: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QQ截图未命名.jpg
这样的回帖都被扣分,合理否?
will
发表于 2010-10-27 08:35:28 | 显示全部楼层
polly521 发表于 2010-10-27 00:48
今天会员的损失是由于你们事务会工作失误造成的。就象柜员机故障导致储户多取了钱,双方都有责任,那就不能 ...

被扣分的会员因为违规所以扣分;
而部分会员本身也违规,没被扣分是因为SWH失职所致;
这是两码事,不能混为一谈;各自后果各自承担,完全不存在“责任由会员完全承担”一说。
polly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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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7 09:27: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4楼 will 的帖子
《论语·尧曰第二十》:

子张问孔子曰:“何如斯可以从政矣?” 子曰:“尊五美,屏四恶,斯可以从政矣。” ……

  子张曰:“何谓四恶?”子曰:“不教而杀谓之虐;不戒视成谓之暴;慢令致期谓之贼;犹之与人也,出纳之吝谓之有司。”


整个这件事的处理,我看不到一点合理性。既然早就规定,为何一直不遵行?大面积的违规,其中甚至包括卡饭适应会,帮帮团,实习版主,甚至事务委员会成员。这些人对普通会员的影响,何其深远?他们发帖都没事,于是才有会员来发帖。在这个期间,管理层的“教”在何处?不教而杀,何以服众?忽然一天,管理层心血来潮,就拿这个规条出来扣分,还只扣一人。如此执行,何以服众?扣完被人投诉,于是开始大面积扣分,却拿着7日的规定来搪塞之前的失职,如此作为,何以服众??
KCloud
发表于 2010-10-27 09:2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楼 polly521 的帖子

根据本帖2楼所示情况及本版版规“可以提供相关证据或者有助于解决投诉的第三方可以回帖,中立发言,提供真实情况。”

本人作出如下第三方回帖中立发言:
1、根据版规“有助于解决投诉的第三方,可以回帖,中立发言,提供真实情况”,原帖第3、7、16、21楼提供了真实客观情况,可以不予扣分,其他存在无助于解决问题、灌水、赞同、附和、偏向性言论的,确实可以扣分
2、23、26存在偏袒被投诉方的倾向性,可以酌情处理

从个人第三方角度来看:
1、如楼主所言,投诉区之前未对不合格回帖进行扣分,确实是不应该的,投诉本身有效
2、7日前的问题不予处理,也确实是版规所示
3、如will版主承认,确实是工作出现了差错,他已经承认,并自罚5魅力
4、论坛事物会管理投诉区,具体到个人时,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肯定不可能每一个人真的都来管理,主要负责人will已经承认过错

以上言论是本人根据所看到的真实客观情况做出的发言,不偏向任何一方。希望楼主看到我的发言后,感到有所帮助
polly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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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7 09:30:32 | 显示全部楼层
《论语·尧曰》有言:“不教而杀谓之虐。”本人理解此言的含义是:事先不予以教化,不告之行为的规则,待事后犯了事先未告知的规则时,按事先未告知的规则进行处罚,是虐政。此言是对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一些统治者的那种“法不可知,威不可测”的统治方式的批判。
polly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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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7 09:33: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6楼 KCloud 的帖子

第一,整个会员区的版主栏显示的是论坛事务委员会。那就应该是事委会所有人共管。既然没有明确是will负责,那就应该所有事委会成员共同承担责任。
第二,因为失职导致了会员的被处罚。仅仅一个自罚5魅力就解决了?will可以不看重自己的5魅力,但是我等是否可以不看重自己的50经验呢?!所谓法不责众。既然大面积违规的前提是管理者的失误,那就不该就此扣分,而应是先检讨自己的过错,在以后的行使权力过程中更加认真谨慎。这样大面积的扣分,对于7日内的违规者不公平!
夜空守望者
发表于 2010-10-27 11:3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我昨天也被扣分。所以我认为自己是第三方。will对我的这个帖子无权扣分(声明在先)

1.以前一直没有扣分,昨天突然大面积扣分。这个不仅仅是will的责任,难道投诉区只有will一人监管?为什么以前的失误没有人提醒will?这个责任谁负责?所以卡饭的管理层有自己推卸不掉的责任!既然做到了这个位置肯定不是一般人,用一个人的失误来解释搪塞我不接受。我想其他人也无法接受。(版规就是版规,换句话来说will或者卡饭管理层以前一直在违反版规)

2.投诉区,基本禁止普通会员的发言有失公允(条例中的“直接证据,证明材料”,有很大的伸缩空间。而我们不知道这个空间是什么,唯有靠will的感觉)。缺乏了必要的监督,谁来监督你们,我想我们普通会员比卡饭的管理层的上级更有权利。毕竟卡饭的流量是我们普通会员来的。没有了我们普通会员,恐怕独角戏也不好唱了。


youyangyun
发表于 2010-10-27 11:48: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看看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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