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桃源梨花
收起左侧

elric8处理不公

 关闭 [复制链接]
cbz107
发表于 2009-8-5 10:55:41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对于说啥论坛版主庇护啊,甚至扯上国家什么来着的,在什么什么地方就要怎么样怎么样,或者这个很正常之类的言论啊~



我也直接复制这个PM信息:

http://bbs.kafan.cn/viewthread.p ... p;page=2#pid8689661
该说的不是无语,也不是恶心,是寂寞!
下评论前,先做情况分析~
sunoson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9-8-5 10:56:2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算好的了,仅仅是关帖,如果一上来就给你删了,你连说理的地方都没有,嘻嘻
幻石
发表于 2009-8-5 11:04: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楼 cbz107 的帖子

e8认为你没有骂人。。。。

但我还是认为你用语很不当,不过你后面解释了(不好意思,前面我没看到你的解释)。。

按照茶社版规,扣20经验合理。。

但楼主之所以理解错误,还是因为你发的帖本身具有误导性所致。。。

在这种情况下,你不认为你楼主的处罚过重吗?

既然你口德如此,我也不再于你说了。。。
cbz107
发表于 2009-8-5 11: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3楼 幻石 的帖子

我口德是不好啊,也可能近年来易激动,就是看不惯A代人借B代人去骂C代人。

当我发现楼主情绪激动后,我马上在后面做解释。
我怕他看不到解释,就等着。虽然我发了举报,不过举报在第二天才被审核通告,也算是等了一晚上。
莫非在回复了我的帖子后,马上就下线了?然后再上来发现自己被封了?那我就管不着啦。

至于处罚轻重,我不好说,请看版主裁决。觉得对我处罚轻了,也大可封我一两日,观察观察。
幻石
发表于 2009-8-5 11:25: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4楼 cbz107 的帖子

我已近说过了,按照茶社版规,对你处罚合理。。

只是对楼主处罚过重,毕竟人在冲动的时候犯错误很正常。。

只是,楼主冲动后已近骂人了,你才解释。。

在这种情况下,你认为对楼主处罚的合理吗?(咋不谈斑竹裁决什么的,你就按照你自己的感受来说,处罚是否合理?)
cbz107
发表于 2009-8-5 11:2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刚刚光顾着复制,现在对主题做回复:
  但elric8对cbz107的言论置之不理,也不对cbz107本人进行处理,不知是何原因?
版主对我扣了分,不是置之不理,如果觉得轻了,也大可再举报我。

  此贴被elric8关闭,但是这帖子本身并没有违反茶舍任何条规,怀疑elric8凭一时之气进行不当处理!
帖子内已经有口水发生,自然要关闭。不关闭,莫非想引来其他的激烈讨论?
cbz107
发表于 2009-8-5 11:35: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5楼 幻石 的帖子

呃呃,我确实没想到楼主会理解错我的帖子,回帖不也有人说楼主理解错了我的帖子么?

没看新版规是怎么样的,就骂人封禁7天,还扣1魅力来说。我在这里觉得应该扣经验警告下,封禁几天具体看版规。

版主执行处罚的轻重拿捏也不好控制,但记得有个范围(不知道版规有没有写),要是你觉得重了,这个时候又该怎么办?
幻石
发表于 2009-8-5 11:40: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7楼 cbz107 的帖子

版规有一定的灵活性,不同的人理解也有差异,所以对相似问题处罚可能也就不同了。。

只要当事人没有意见,认为处罚合理,那就没问题。。

如果当事人有异议,应该到举报投诉区,最后由管理层斟酌决定。。

我只是一普通会员,随便说说话。。。无足轻重。。
cbz107
发表于 2009-8-5 11:46: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8楼 幻石 的帖子

因为不同人理解有差异,所以很难做到被处罚后没有意见。如果有意见,大可公开举报、投诉,但在发了举报后,请相应地提供足够的证据。

我在这里说了这么多,楼主不做什么发表吗?要是因为这样而被版主关闭这个已解决的举报帖,那会不会又引起对版主处理不公?甚至其他不明真相的群众情绪不稳定?

最后说句,我没恶意
桃源梨花
 楼主| 发表于 2009-8-5 12:04:08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当事者不要在这差强人意?
1、我在思过崖七天,解禁后,没看原帖。对你的减经验我没看到,刚刚看到。对于上诉中的失误在此纠正。虽然对你进行处理,但我还是认为不公。你骂人在先,首先挑起口水。等我冲动回敬你的时候,你又来解释,请问你是何居心?
2、对于之后的解释,我认为你是差强人意。你还讲口德,难道你的口德就是“CAO”、“脑残”、“滚一边去”?
3、不要在这掰字眼,犯错误就得承认,接受严格处罚。请记住,你解释多了,就证明你这是想尽一切办法推卸责任,这是不负责的表现。
4、这个投诉时针对那位版主的,没针对你。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杀毒软件|软件论坛| 卡饭论坛

Copyright © KaFan  KaF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4( 沪ICP备2020031077号-2 ) GMT+8, 2024-11-24 17:45 , Processed in 0.085607 second(s), 14 queries .

卡饭网所发布的一切软件、样本、工具、文章等仅限用于学习和研究,不得将上述内容用于商业或者其他非法用途,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本站信息来自网络,版权争议问题与本站无关,您必须在下载后的24小时之内从您的电脑中彻底删除上述信息,如有问题请通过邮件与我们联系。

快速回复 客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