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guoqqqqqq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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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愤怒的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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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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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8 16:08: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0楼 whokillv 的帖子

局外人推理分析有什么不可以呢?
whokillv
发表于 2010-12-8 16: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whokillv 于 2010-12-8 16:21 编辑

回复 78楼 guoqqqqqq2 的帖子

1、在于兵的审判书里,徇私枉法罪一条里已经包含了伪造证据等罪行。2、你一直在一厢情愿的假设一个“只有暴力的威迫逼供才能产生伪证”的前提,有意无意的回避诱使,欺骗这种手段,尽管审判书里已经提到了爆发报告是提前写好的,于兵让张智勇修改了笔录,并改造了专家签名。你以此为起点营造对官府的严重性。但你的前提也仅仅只是假设。
3、于兵只不过是一个网监处的小处长,你还真以为这个案子算什么惊天大案,政府一定要想方设法抹平啊。
whokillv
发表于 2010-12-8 16: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1楼 pen 的帖子

我并没有对局外人该不该判断做什么评价,我只是在说这个评价有没有问题
seehere
发表于 2010-12-8 16: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pen 发表于 2010-12-8 15:56
在这件事情上,只能说明金山的高层没有很仔细地权衡利弊就匆忙行动了。金山想撇清关系,漂白自己,是根本 ...

不吭声才是不打自招呢。已经造成影响了,如果不起诉只能是白受影响。起诉胜了就别说了。即使输了也不会更差多少。更何况输的可能性更小些。就算合解(基本不可能),也是阻止数字上市必要的一步。谁愿意与一官司不断的公司谈投资上市呢。
guoqqqqqq2
 楼主| 发表于 2010-12-8 16: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0楼 whokillv 的帖子

一、对于瑞星,好像是派出了赵四章同志作为狱代表(网络消息,不知确否),金山将派出哪位同志作狱代表呢?
二、现在的问题不是有谁没谁,而是李某在参与的作伪证的事实情况下,是主动还是被逼,你不是认为被逼吗?这个容易,和京城的公检法探讨一下。
三、如果不是金山主观故意,那就是被逼嘛。回答同第二点。
四、是啊,人家把什么都写好了,你就签了个字盖了个章,GOOD BOY!我写了一张金山欠我2亿美元的借条,小——李——子——来给我签字盖章。
五、苦主没有出面,360也没有出面,是金山自己提起了诉讼,360不过利用了这次机会而已。
p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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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8 16:3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5楼 guoqqqqqq2 的帖子

五、苦主没有出面,360也没有出面,是金山自己提起了诉讼,360不过利用了这次机会而已。
==========================================================
所以我认为金山有点笨
whokillv
发表于 2010-12-8 16:33: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whokillv 于 2010-12-8 16:35 编辑

回复 85楼 guoqqqqqq2 的帖子

1、审判书明确说明了于兵是接受了瑞星的委托,而其他公司是否有问题尚属未定论的状态,你还是在未经证明的就直接宣布金山就是有罪的。
2、你仍然是在未经证明就宣称金山是做了伪证,而无视我已经提出过很多次的金山可能是在受欺骗不知情的情况下做了签署,这个不知情包括以为自己并没有做伪证,因为出面的是网监局,本来是具有公信力的,同时审判书里指出了纪要是后来经过于兵修改的。
3、第二点已经回答了你的第三点,为了加强你的印象,无论被逼还是主观故意,前提是金山知情,而你根本没有证明这个前提,并一直闭口不提被诱使和欺骗这种情形。
4、你只是一个草民,这是你自己说的,而于兵代表的是网监局,是具有公信力的,前面已经说了
5、一开始是老周在微博上那微点事情攻击他人
kyzi
发表于 2010-12-8 16:36: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5楼 guoqqqqqq2 的帖子

"四、是啊,人家把什么都写好了,你就签了个字盖了个章,GOOD BOY!我写了一张金山欠我2亿美元的借条,小——李——子——来给我签字盖章"

让我忍俊不禁。。。。。
哈哈~!!!!!!!!!!!!!!!!!!!!!!
一语中的~!!!!!!!!!!!!!!!!!!
不要把法官也当  小。。李。。子。。
guoqqqqqq2
 楼主| 发表于 2010-12-8 16:38: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2楼 whokillv 的帖子

一、徇私枉法罪包含了伪造证据罪?这意思李某没有参与伪造证据,是于兵一个人自己写的,自己签字,自己盖的假公章?

二、不管暴力也好,女色引诱也好,下蒙汗药也好。也不论是谁写的,谁改的,李某代表金山签字盖章,那就具有法律效力,我不相信金山这么大的公司,轻易就能签字盖章。如果金山的朋友想证明这一点,我只想给俺也签个字盖个章。俺就完全相信,彻底相信,百分百相信,死心踏地相信。谁不相信我就去扁他。

三、一个网监处的小处长?这话说的,小啊小啊,这么小,这么小,这么小,金山公司那么大,那么大,那么大。————坏了,小兵兵被人陷害了,想想看,单单金山公司在国内已经不小了,再加上瑞星什么的,这明显的就是欺负在技术上,势力上处于弱小地位的小兵兵嘛。自己做了坏事,推到一个小小的网监小处长身上,你的意思是这样的吗?
whokillv
发表于 2010-12-8 16:4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whokillv 于 2010-12-8 16:55 编辑
guoqqqqqq2 发表于 2010-12-8 16:38
回复 82楼 whokillv 的帖子

一、徇私枉法罪包含了伪造证据罪?这意思李某没有参与伪造证据,是于兵一个人自 ...

一、请你正确的理解我的话的含义,我说的是在审判书里徇私枉法罪这个分栏里明确的指出了于兵有伪造证据的行为。所谓参与伪造证据和构成伪造完全是两个概念,你仍然只是一厢情愿的试图将他们画上等号而已。当然,你仍然在忽略老周的言论里包含了动机的揣测,或许你仍然觉得只要360律师笑一笑什么指控都不算数了吧。

二、你又把自己和有权力的政府部门相提并论了,又开始假设只存在胁迫,不存在欺骗了,真是自我感觉良好

三、原来你不仅仅会循环论证还会混淆概念嘛。于兵的小事相对于整个权力机构而言,我的比较涉及的是官府对这件事的重视程度,起因是你满腔热情的觉得这件事让官府如临大敌避之不及。而你却很奇葩的吧一个民营公司的规模和行政级别当成一个自由度的东西,真是可喜可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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